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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資質變更手續时间:2020-11-26 如果建筑企業出現分立或者合并,就需要申請建筑企業資質變更。那么,申請建筑資質變更需要準備哪些手續呢? 建筑資質申請變更需要提交以下手續: 1)企業分立、合并情況說明; 2)企業分立、合并的批準文件或董事會決議; 3)分立、合并前原企業近三年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; 4)有資格的單位出具的驗資證明; 5)新企業與原企業的人員、工程業績及相關設備的分割、合并情況; 6)企業分立或合并,原企業仍保留資質的,應與分立或合并后的企業同時申報; 7)企業近三年統計報表(《法人單位基本情況》表、《建筑業企業生產情況》表和《建筑業企業財務狀況與材料消耗情況》表); 8)企業經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表(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); 9)資質標準對企業設備、廠房有具體要求的,企業應出具設備購置或租賃合同、發票、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。 |